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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支付服务商已“失联”,收款服务已停止

豫联盟 403

这家支付服务商已“失联”,收款服务已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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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局已将深圳市超盟金服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超盟金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备注通过该公司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无法联系。

 

收款服务停止

公开资料显示,超盟金服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注于服务中小型实体商户,提供“聚合收单+智能硬件+营销应用”数据化经营服务,和移动支付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商。

之前在2020年超盟金服就出现运营问题,陆续出现多起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案件。2021年4月,超盟金服就因多个案件,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

2022年2月,超盟金服被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取消会员单位资格。2022年4月,超盟金服发布公告,表示由于公司业务升级,原超盟金服产品收款服务停止,需更换为收钱吧App及收款产品才可继续正常使用收款服务。

 

已无财产可执行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上海零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超盟金服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2022)沪0112执3112号之一】显示,由于超盟金服未在法律判决时间内支付零零智能300万元货款及利息,法院对超盟金服采取执行措施:

一、向超盟金服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传唤其接受调查询问,并报告财产状况。不过,超盟金服未履行上述义务。

二、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超盟金服名下的财产。依法委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代为冻结超盟金服持有的创赢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A有限公司、深圳市B有限公司股权。此外,未查得银行存款、车辆、房产、保险、证券等其他财产登记信息。

三、依法将超盟金服纳入被执行人名单。

四、委托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代为赴超盟金服住所地作传统调查,未反馈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本案被执行人超盟金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不仅如此,近期,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超盟金服下达限制消费令【(2023)粤0305执2449号】称,立案执行申请人佛山市日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超盟金服有关的纠纷一案,因超盟金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法院对超盟金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超盟金服及法定代表人吴允静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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